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履行期限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规定和情况:

一般规定:

根据一般的政府采购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一次招标,三年使用”:

对于一些特定的项目,例如物业项目、租赁服务或者设备维保等,可能会采用“一次招标,三年使用”的方式,即通过一次招标确定供应商,然后在三年内持续使用该供应商的服务。

例外情况: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由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22年9月印发),公共机构在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时,可以根据政府采购结果,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托管项目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但不超过10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准。在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时,采购人应确保遵守所有适用的政府采购法规和程序,并在合同中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