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女性在1974年12月1日出生,于2011年6月开始参保缴费。要判断她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以满足退休条件,我们需要参考当时的养老保险政策。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是累计缴纳15年。如果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部分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或者延迟退休并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

对于浙江省和金华市的具体政策,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规定:

根据之前的资料,浙江养老保险政策允许一次性补缴,但通常有年龄和缴费年限的限制。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考虑到这位女性在2011年开始参保,如果按照上述规定,她在开始参保时已经超过40周岁,因此可能无法按照一次性补缴的政策进行操作。

然而,养老保险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变化而变化,且每个个体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为了得到准确的答案,建议直接咨询金华市社保局或相关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供具体的个人信息以便他们能够给出最新的、针对个人情况的政策解读和建议。同时,也可以询问是否有其他的补充缴费方式或者政策来满足退休所需的缴费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