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关于事业单位女性副高职称职工的退休年龄,政策通常规定:

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女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

对于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女性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有些地方政策允许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申请提前退休,但这通常需要单位的批准。

如果医院副高职称的女职工在满55周岁时自愿申请退休,但单位不批准,这可能有以下原因:

单位可能认为该职工的工作能力和经验对医院仍然非常重要,不愿意让她提前退休。

单位可能考虑到人才队伍建设或者工作接续问题,不愿意批准提前退休申请。

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可能有权根据自身的人力资源规划和业务需求来决定是否批准提前退休申请。

对于单位是否有权利不批准提前退休申请,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规。一般来说,虽然政策上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女性职工在55周岁时自愿退休,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单位必须无条件批准所有的提前退休申请。单位在考虑是否批准提前退休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职工的个人意愿、单位的人力资源状况、业务需求等。

如果遇到单位不批准提前退休的情况,职工可以:

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不批准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方案。

如果认为单位的决定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援助。

向上级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协调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地区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以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